新闻与传播学院2016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活动实施方案龙8国际

  龙8国际     |      2023-01-30 22:22

  龙8国际龙8国际根据学校《关于举办2016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活动的通知》精神,为了进一步扩大我院的知名度及影响力,促进青年学生对新闻传播学科学习和研究的兴趣以及高校优秀大学生之间的交流,同时提高我院研究生生源质量,特筹划举办新闻与传播学院2016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活动。

  2.学习成绩优秀,本科前两年半学习成绩在所在专业年级排名前列,专业必修课成绩均为及格以上;

  1.“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2016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申请表(附件一)1份;

  3.其他证明材料(如:前两年半学习成绩单;获奖证书复印件;各类证书;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或TOEFL/GRE/GMAT/雅思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以上成果复印件均需由学生所在学院或教务部门盖章确认真实有效)。

  1.网上申请: 6月18日前申请人登录“武汉大学2016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网上报名系统” (以下简称“夏令营报名系统”),根据系统要求填写《申请表》和《个人陈述》相关内容,并上传照片;

  2.学院将按照申请条件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初审,并在6月18日之前确定初审结果;

  4.纸质材料提交:申请人以快递方式邮寄申请材料1-3项,其中《申请表》上须有院系推荐意见和学校教务部门盖章龙8国际。快递信件上请注明“夏令营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审核工作由学院夏令营选拔工作小组具体执行,由夏令营组织领导小组审核通过。选拔小组将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对照申请条件,依据参营人数,确定夏令营参营名单并提交学院夏令营组织领导小组审核通过。

  夏令营参营名单确定后上报研究生院审核,经审核通过的夏令营参营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布(本人通过“夏令营报名系统”可以查询)。已被选拔的营员要在参营名单公布之日起3日内通过“夏令营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逾期未确认视为放弃此资格。

  学院将按专业开展优秀营员的选拔考核工作。优秀营员选拔考核分为三个部分进行,即:背景评估、英语听说考试和综合面试。

  (一)综合面试:包括专业面试及心理测试,专业面试主要测试营员掌握本专业知识的情况、攻读硕士学位的目的与科研计划以及心理素质等。重在考查营员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专业能力倾向)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心理测试不合格不能选为优秀营员。

  (二)选拔考核综合成绩计算:背景评估占30%,英语听说占20%,综合面试占50%。

  (三)选拔考核综合成绩运用:根据选拔考核综合成绩排名情况,确定优秀营员名单,并在“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中记载、留存。“优秀营员”所占比例一般控制在前70%左右。获得优秀营员者,可自行在系统中下载、打印《武汉大学2016年优秀大学生夏令营优秀营员证书》,并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取得所在学校 “推免资格”的优秀营员,且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或达到相当水平,艺术类专业学生须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达到相当水平,可直接接收为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2017年 “推免生”;

  2. 未取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的优秀营员,如第一志愿报考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参加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成绩达到报考专业的“学院复试分数线”,经体检合格,且服从专业调剂可免复试录取;若初试成绩未达到我院报考专业的“学院复试分数线”,但达到“国家线”,服从专业调剂,经体检合格,可参加复试,按初复试总评成绩排名依次录取。

  特别提示:建议本校拟申请推免至我院攻读硕士研究生的本科生参加本次夏令营龙8国际,我院录取推免生的原则是先录取夏令营优秀营员,如有多余名额才会录取非夏令营优秀营员的同学。

  通过夏令营活动录取的考生均可享受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另外学校还设立“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奖励等级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奖励标准为:特等奖10000元,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获奖条件为:特等奖获得者须为来自高水平大学、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且为第1名的硕士研究生新生;一等奖获得者须来自高水平大学、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5%的硕士研究生新生;二等奖获得者须为来自高水平大学、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0%的硕士研究生新生,或来自全国重点大学、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3%的硕士研究生新生。

  学院将于7月15日上网公布夏令营优秀营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一)我院为参营人员购买夏令营活动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龙8国际,提供夏令营活动期间在汉食宿(武汉市本地高校学生不提供住宿)。

  “新闻与传播学院2016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活动实施方案”由新闻与传播学院暑期夏令营组织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执行。未尽事宜由新闻与传播学院暑期夏令营组织领导小组研究确定。